婚禮習俗

2017-05-01
​新娘房布置禁忌
•    新房的傢俱、寢具等,均需全新,結婚前,應擇吉日安床,婚後一個月內新房不可無人。
•    如有遠行,可在床上置兩套夫婦的衣服,避「空房」的壞兆頭。
•    新婚四個月內,新娘房的鏡子忌照人,忌借他人使用,有「分心」或發生「婚外情」之說法。(衣櫃、梳妝台等有鏡子的地方,均需用紅紙蒙住,滿       四個月後才可拆下)
•    新房位置不宜在騎樓之上,因為騎樓多人往來,易生亂氣,可能影響夫婦感情。
•    新床下忌堆放雜物。
•    新房不宜居神位上方,易招壞事。
•    古玩等老舊擺飾,不宜置於新房。
•    新床不宜與牆有隙,應靠牆或實物。
•    新房房門與新床成斜角位置,勿讓房門正對床頭。
•    床頭「宜靜不宜動」,忌放冷氣機、電風扇等電器用品。
•    避免在陽台栽種爬藤植物,有感情容易橫生枝節之意。
•    新房的人不能直接沖床。(沖床頭、沖床尾,會引起夫妻爭吵,或使一方身體產生不適的情形,而且不易懷孕。)
•    新房的床要避開廁所門。
•    床單顏色要喜氣,不要選灰黑色或深藍色。(有產生不孕或生病現象之說)
•    新房門不要面對公婆門,更不能直見床舖,可用珠屏或屏風遮擋。(有導致婆媳不睦之說)
•    新房床頂天花板,忌燈直射床,或尖形燈壓床,易產生流產、眼疾及頭痛。
•    新婚臥房最好慎防鄰屋尖角直沖,可用窗簾或綠色盆栽阻擋沖煞。


備註
古代六禮是男女雙方結親的儀式,內容為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、親迎。現今工商業社會因應各地風土民情的差異,所以婚禮進行流程也隨著時代的演進將很多項目都合併辦理。

訂婚禮俗六禮、十二禮,其實就像是古禮中說的「納徵」,在「過訂」的時候,男方通常都會準備六樣或十二樣的聘禮,用木盛裝到女方家,女方也準備相應的數字擺在木盛上回禮,就是所謂的六禮 / 十二禮。
現今的訂婚大都指納吉(小訂)、納徵(大訂)而言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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